這陣子轟動一時的爭遺產案,也帶出了幽默的一面。
由於法庭所用的語言是英語,所以當案件出現和風水和法事相關名詞,就得把名詞翻譯成英語。大家能否猜到「元寶」、「溪錢」及「陰司紙」等用品,英語又是什麼呢???
法官要求法庭傳譯官代為翻譯,結果三者的官方英文名稱分別為「Paper Offering(元寶)」、「Note Offering(溪錢)」及「Underworld Bank Note(陰司紙)」,法庭內隨即哄堂大笑呢。
早前內地村上春樹的譯者換人,也搞出一大堆對於翻譯的爭議! 基本上,每個人看兩種不同的語言,也會有不一樣的見解,所以要把兩種不同的語言完完全全的譯成一樣的意思,真的不容易啊!
Source:[Yahoo News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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